林後 13:11 ... 願弟兄們都喜樂。要作完全人;要受安慰;要同心合意;要彼此和睦。如此,仁愛和平的 神必常與你們同在。
每個人都相信,也期待著神的同在。這段經文呼應了保羅所說的:「萬事都互相效力,讓愛神的人得益處﹝羅 8:28﹞。」一個獨善其身的人,往往會將自己緊緊的閉鎖起來,隔絕自己致難以由神的同在中享受到益處。所以良好的人際關係互動,或許是一種操練。
大 A 說:
我們在禮拜之前,我提到兩個關鍵字:「三一神」與「神的同在」,你覺得它們之間有何關連呢?
小 A 說:
我們知道「父、子、靈」乃是神的三種位格,它協助我們感受到「神的同在」。新眼光導讀的作者強調在三一主日,他不討論相關理論,而是希望大家重新回想自己如何經歷神的帶領。
大 A 說:
是啊,所謂「理論」,即使有相關的證據支持,也不過是一家之言,它們總是不完全,而且難免有個人偏見的存在。因此費曼博士﹝Dr. Feynman﹞告訴我們“完整性﹝Integrity﹞”的重要,也就是提出自己的說法時,需要同時陳述並包容各種不同的意見。
過去,我認為若說「神就是光﹝約壹 1:5﹞」,而在“全光譜”中,“有可見光”與“不可見光”之分,或許這三者分別代表了“父、子、靈”三種不同的呈現。即使肉眼看不見,神的大能仍在運作中,並沒有離我們遠去。
小 A 說:
你這種說法可以協助我們感受的神的同在。
大 A 說:
老實說,我這種說法稱不上是一個理論,因為根本沒有提供相關的證據。或許可以說是一種協助我們去了解神的“無限宏大 - 萬軍的耶和華”、“無限細微 - 體貼人心的耶穌”與“無限充滿 - 如風似水的聖靈”的譬喻。所以我也同意不必過度的去探討“三一神論”,多花點時間回想自己如何經歷神,讓我們保有如乾旱之慕雨淋的盼望﹝詩:143:5-6﹞,去享受神的同在的恩典才是正辦 。
至於今天的經文,個人比較有興趣思考的主題是“甚麼是完全人?”,對此你有些甚麼看法呢?
小 A 說:
這個世界上存在有這種生物嗎?
大 A 說:
就算是沒有,它也應該是一個標竿,一個需要被相信為“可達成與追求”的目標。
小 A 說:
真正可以稱得上“完全人”的或許只有耶穌基督一人。
大 A 說:
正確,一位完全人應該是像耶穌基督一樣,能夠呈現出三位一體的特質的人。這樣的一個人方能領受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與聖靈的感動﹝林後 13:14﹞。而保羅認為作成一個完全人的方式就是要接受安慰、與人同心合意、彼此和睦﹝林後 13:11﹞。只有這樣的完全人才能在所有的頻道中與神產生交感,全然的感受到神的同在。
小 A 說:
人能夠呈現三位一體的特質嗎?
大 A 說:
人不只是一個臭皮蘘,而是神照著自己的形像所創造的﹝創 1:27﹞,具有上帝所賜的生氣﹝創 2:7﹞,雖然不能主宰萬物,卻受命於管理萬物與上帝的園子﹝創 1:28,2:15﹞,我們是上帝的代理人。
小 A 說:
老實說,我未曾有過這個非分之想。
大 A 說:
這是一個應有的盼望。
可惜因人吃了禁果﹝創 3:6﹞,自主意識強烈意圖論斷是非,結果總是畫地自限,包容不下其他人,也因此限縮了自己的天地。我們必要徹底的悔改,遵循神的旨意,讓萬事都能互相效力﹝羅 8:28﹞,才能感受神的同在。誠如耶穌基督告訴我們,獻祭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太 5:23-24﹞,凡事必也存著愛心才能與神同在。
此乃保羅之所以要我們能接受安慰﹝或稱勸告﹞、與人同心合意、彼此和睦,讓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與聖靈的感動常與我們同在﹝林後 13:11,14﹞。做一位完全人或許是一條知易行難的道路,然而這是我們一起努力的方向。
小 A 說:
所以說完全人就是可以融入一個和諧的社會體系,並作出有利貢獻的人。
大 A 說:
一個人可以多“完全”端看自己的包容能力,此乃所謂的「有容乃大」。
今日神賜給我一篇文章,談到耶穌基督升天之後所留給我們的召命。祂一生的事工就是祂為那些父賜給祂的人捨命。因此,我們也要在神所安排的地方,在他所賜與的時間中,為祂所賜給我們的人 - 我們的配偶、我們的子女、我們的鄰舍 - 做同樣的事。復興神的國度,接下來是我們的事了。
多數人願意為自己的配偶與子女奉獻,我們藉由愛鄰舍使自己更臻完全。
小 A 說:
所以耶穌說:要盡心、盡性、盡意的愛主你的神,也要愛人如己﹝太 22:37,39﹞。
大 A 說:
阿門,“愛人如己”,為人捨命﹝太 20:28﹞不正就是「三位一體」神的精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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