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 16:25-26 ... 在內監裡 ... 保羅和西拉禱告,唱詩讚美神...
保羅因信仰的爭議,遭受棍打,並下在監裡,遭此橫禍卻依然禱告與唱詩讚美神。
大 A 說:
What have you learned?
小 A 說:
Still pondering。雖然對這個故事我有深刻的印象,今生中第一次進入﹝台中民族路﹞教會就接觸到這個故事。當時感覺「一個人信主,全家得救」非常神奇,即使我對得救是甚麼一點概念也沒有。
大 A 說:
怪不得後來你都不再去教會,因為你認為一家派一個代表去就行了。
小 A 說:
或許應該說是緣分未到吧,後來到了桃園,可是我帶頭上教會的喔。
大 A 說:
讓我來陳述一下經文的景況。一位身為乩童的使女認出保羅等人具有神所授的權能,試圖依附牟利。
小 A 說:
應該是一位靈媒吧?
大 A 說:
好吧,雖然我不曉得乩童與靈媒有何區別。
小 A 說:
靈媒是天生的,乩童則是神明所挑選的,經家人的同意,需要受一些“專業”的訓練。
大 A 說:
不管是稱之為乩童或靈媒,應該都不是出於神的﹝約壹 4:1﹞。重點是那個使女雖然有通靈的能耐,並藉以斂財,卻也想依附保羅,跟隨在後似乎想從中擴大效益。使徒行傳中有其他類似的記載例如被彼得所斥責的西門﹝徒 8:9,20﹞。
比較有趣的是那為使女承認保羅人等是「至高 神的僕人,對你們傳說救人的道﹝徒 16:17﹞」,似乎對保羅多所推崇,並向眾人傳救人的道,為何惹保羅心中厭煩呢?
小 A 說:
因為心懷不軌嗎?你覺得問題出在那裡?
大 A 說:
出發點的不同。她表面上尊崇保羅所傳的道,骨子裡是想藉由依附保羅提高自己的身價。她的主要目的在斂財、利己,而不是傳主的福音。在基督裡,我們也發現有人奉基督的名開授收費昂貴的課程,這種行為應該也是為神所不喜。我們知道凡事都有其成本,教會執事的生活要受妥善的照顧,但是拿神的話語來牟利是不應該的。
相對於那為使女的作為,下半段經文﹝徒 16:19-34﹞保羅與西拉遭人棍打並被下到監裡,兩者呈現了一個重大的對比。
小 A 說:
你看得真仔細。
大 A 說:
感謝神的光照。
其實在禮拜開始之前,我對於經文呈現的方式相當的困惑,看不到這兩個事件的關聯性。此時此刻與你對談赫然受到神啟才感受到這種的反差。
我們明白的看到使女與她的主人因未能遂其心願,憤而誣陷保羅等人,詆毀他們傳羅馬人所不可受不可行的規矩﹝徒 16:21﹞。
保羅等為主蒙不白之冤,遭受刑罰的苦楚,卻不改其志,深夜在獄中依然禱告、唱詩讚美神。神的大能免了他們的枷鎖,他們卻依然可以體察神的旨意,可以離開卻沒有脫逃,乃至後來可以領禁卒全家信主。
小 A 說:
你的分析相當的合理。
大 A 說:
你有甚麼批評?
小 A 說:
豈敢。感謝你的啟發,所以我們要用心靈與誠實敬拜神﹝約 4:23-24﹞,不是使用華麗的語言去“說服勾引”人入教﹝太 23:15﹞,而是要與神維持一個緊密的關係,好叫世界得知神的道路,萬國得知神的救恩﹝詩 67:2﹞。
大 A 說:
確實如此,我們絕不能讓禱告的殿變成賊窩﹝太 21:13﹞,雖然說「沒有錢萬萬不能」,教會涉足營利事業必須非常的謹慎。
我們不能以世俗的利得 - 福、祿、壽、喜 - 做為信仰的標的,而是要能全然委身,不計毀譽,做為主的器皿。
保羅一生為主的事工受盡折磨,被鞭打五次、棍打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著船壞三次, ... ﹝林後 11:24-25﹞,他所誇的是自己的軟弱﹝林後 11:30﹞,而將一切榮耀歸主。不要積攢財寶在地上 ... 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 ... 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太 6:19-21﹞。
小 A 說:
是啊,憂傷痛悔的心,神必不看輕﹝詩 51:17﹞。最近再次閱讀 Dante 的 Divine Comedy,那些自己為是,追求虛名的人全部可以在地獄﹝inferno﹞中遇見,只有能夠悔改的人才能進入天堂﹝paradiso﹞和煉獄﹝purgatory﹞。
大 A 說:
我們要尊崇神的主權。是的,人性總是想趨吉避凶,但是堅忍的委身是信仰的基礎,誠如耶穌基督在客西馬尼園中的禱告,在憂傷中求神叫這杯離開我們。然而,不要照我們的意思,只要照神的意思﹝太 26:36﹞。我們相信神是信實的,必不叫我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我們開一條出路,叫我們能忍受得住﹝林前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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