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27, 2019

2019/11/27 第 105 回 - 如何預備主的再來?


羅 12:11 ... 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

雖說主甚麼時候來,沒人知道,惟獨父知道﹝太 24:36﹞。但是我們確切知道,隨著時間的推進,時候更近了。人不能再茫茫撞撞的過日子,是該要趁早睡醒的時候了。

大 A 說:

這個週末我們渡過黑色星期五,緊接著而來的就是聖誕假期。雖然聖誕節已經演變成為一個世俗的節日,對於基督的信徒來說,我們利用這個日子慶祝耶穌的誕生,是否應該思考它具備甚麼樣的意義呢?

小 A 說:

預備主的到臨,所以我們將聖誕節前的四個主日,訂為待降期。

大 A 說:

我們在待降節中做些甚麼樣的事呢?

小 A 說:

點燃四根蠟燭,它們分別代表希望、信心、喜樂和仁愛。

大 A 說:

當然,我們殷殷的期盼主的再臨,但是多數人或許更期待聖誕節的來臨,因為它是年度的長假期﹝holiday season﹞,也是家庭團聚的歡樂時刻。

相對於聖經對末世的教導,我們過聖誕節的方式,感覺上不怎麼搭調。雖然很多人也利用新、舊年交替的這段時間,提出新年新希望﹝new year resolution﹞,卻多數是既有作法或想法的延伸,思考的是如何豐富自己的物質生活,而不是去面對一個不一樣的世界。

小 A 說:

是阿,我感覺其實待降節的意涵也正在慢慢流失。上週六青少契聚會結束後,輔導才跟我們聊到他覺得近幾年青契的待降節獻詩都不大OK,今年尤其離譜,竟然在待降節時選了復活的詩歌! 人都還沒生下來,就升天復活了,好不本末倒置。

大 A 說:

我必須承認,過去我未曾將聖誕節與主的再來串在一起,尤其是我們稱當晚是平安夜,感覺只是和諧安詳。今天新眼光的導讀﹝羅 13:11-14﹞算是一計敲醒了我的暮鼓晨鐘。我想待降節這四個禮拜應該是基督徒的齋戒月,在其間為主的再來進行操演。

小 A 說:

怎麼操演呢?

大 A 說:

保羅做了一些建議,他要我們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不要只顧肉體情慾的滿足,要披戴基督,帶上光明的兵器﹝羅 13:13-14﹞

小 A 說:

但這些不都是我們平常就應該遵守的嗎?

大 A 說:

沒錯,可是我們可有全然做到嗎?

小 A 說:

Well,就算是沒有 100 分,及格的分數總是有的。

大 A 說:

及格分數應該不是 60 分,既然我們要追求 better than perfect,只有 100 分才算及格,其中很重要的是要克服物質的慾望,不要想聖誕禮物。一心仰望主,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羅 13:14﹞

除此之外,我們也要用心思考神國的異象,思考神的國長得怎麼樣﹝What Thy Kingdom is﹞? 我們如何生活其中?

小 A 說:

天堂不就是五光十色嗎?

大 A 說:

那是多數人的想像,主要是突顯神的大能。但是今天閱讀羅馬書 13 章,它提供一種另類的,個人覺得是務實可行的、生活化的版本。

小 A 說:

你能說明這個異象嗎?

大 A 說:

讓我們來閱讀羅馬書 13 章前面的經文。

首先,我們要順服於神的權柄,也就是要遵守律法﹝羅 13:1-2,9﹞,最主要是要能行善;其次我們必須盡納糧、上稅這些基本的公民義務,而最重要的就是要能夠愛人如己。

這些話說來似乎像是陳腔濫調,每個人幾乎都可以琅琅上口。在神國之中,我們必須確實做到。“愛自己”是一個大學問,它不是濫情、放縱,基本上要做到前面所提到的四個不可﹝羅 13:13-14﹞。然後可以推己及人,恪守黃金定律,就是要人怎樣待你,你要先怎樣的待人﹝太 7:12﹞,不可加害與人﹝羅 13:10﹞,這個人包括你的仇敵。

或者說愛人如己就是「我反抗,故我們在」。凡事不要忘記我們是一個大群體中的一員,任何改變都有可能對他人造成影響,我們的得,或許會造成他人的失,因而彼此間產生爭競忌妒,而成為仇敵。我們應該在神裡思考,因此神要我們順服,我們要順服於群體。遵守共同的律法,並盡公民的義務。

小 A 說:

這樣說來,我們豈不是與神國相當的接近嗎?只要我們能夠愛人。

大 A 說:

我們的神是又真、又活的,所以說,「求,就得著﹝太 7:8﹞,得不著,是因為不求﹝雅 4:2﹞」。愛人如己,求神賞賜“我們”一日的日食,赦免他人的辜負,就像神赦免我們一樣。

小 A 說:

真是知易行難啊!














Wednesday, November 20, 2019

2019/11/20 第 104 回 - 好牧人



耶 23:3 我要將我羊群中所餘剩的,從我趕他們到的各國內招聚出來,領他們歸回本圈;他們也必生養眾多。

神趕散祂的羊群,還是牧人將羊群趕散?我想禍首當然是不適任牧人,而身為羊群的我們或許也是共犯結構之一。因此我們無法成國 - 讓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啟 11:15﹞。

大 A 說:

今天是第 104 次的禮拜,也就是兩週年的慶典,讓我們分享一下願望清單。

小 A 說:

我的希望不多:

  1. 希望在信仰的路上作為我的指南針;
  2. 希望能夠世代傳承的價值;
  3. 希望可以集結成冊,方便傳播流傳。

大 A 說:

我希望能夠有機會與多方分享,讓它更豐富,更貼近神的旨意。

讓我們先一起俯首禱告,感謝神的帶領。


敬愛的阿爸父上帝,我們在天的父。經過兩年多的貪懶與怯弱,感謝祢的帶領,我們終於能在兩年前啟動 Wednesday with KT 的家庭禮拜。我們一方面藉以紀念家父,姿淳的阿公,進而能夠藉由信仰的指南,傳承生命。我們知道人的有限,惟有追隨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方可以追求永恆的生命。我們祈求你的帶領與同在,讓我們在未來的日子中,能夠恪守祢的旨意,追求有價值的生命,並且可以將祢的教導,集合成冊,成為生命傳承的見證。也祈求能夠有外展的機會,讓家人、朋友得以與我們一樣,享受祢的恩澤。我們這樣祈求禱告,都是奉主耶穌的聖名求,阿門。

回到 今天的經文﹝耶 23:1-6﹞ 中,給我個人的領受是“回復”,神要招聚散落各國的羊群,帶領他們回歸本圈,讓他們可以生養眾多。羊群之所有散落各地,乃是因為有不稱職的牧人,神要為羊群興起一位稱職的好牧人。

你認為甚麼是一位稱職的好牧人?

小 A 說:

能夠引導羊群,將它們圈好,使之不要迷途的人。

大 A 說:

如何能將羊群圈好?

小 A 說:

大哉問,因為我是個時常迷路的小羊,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大 A 說:

我認為應該是要能讓他們能聽聞並遵守神國的佳音。好奇的問,你聽見的佳音是甚麼呢?

小 A 說:

呵呵,如眾水的聲音,卻歸納不出來一句話來,算是又被你考倒了。

大 A 說:

哈哈,責任在我,顯然我不是一個好牧人。我想應該是耶穌所說的「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 4:17﹞!」

小 A 說:

你這樣跟小羊講,這樣就不會迷路了嗎?

大 A 說:

要看你是否真的悔改,在神﹝國﹞裏,當然不會迷路。

小 A 說:

如何悔改才可以進入神國呢?我覺得應該是不斷地審視生活,不被物質慾望所綑綁,而能像耶穌一樣,單單奔走神的道。

很棒吧,這應該算是教會使用的標準答案吧! XD

大 A 說:

是罪人的悔改。這是神的恩典,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罪使我們與神隔絕,為了進入一個更美﹝來 11:40﹞的世界,我們必須認罪,成一個新造的人。體貼聖靈,而不體貼肉體﹝羅 8:6﹞。

小 A 說:

認罪?不是已經有耶穌的寶血幫我們洗淨了嗎?

大 A 說:

沒錯,耶穌基督提供了得生命的道路與真理的典範(﹝約 14:6﹞。雖然說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就像身體沒有靈魂一樣﹝雅 2:26﹞。但是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 2:8﹞。這是一個莫大的恩典,多數人卻依然躊躇不前,放不下肉體的私慾,而辜負神白白的恩典。

小 A 說:

到底該怎麼做呢?

大 A 說:

讓我分享以下的一篇文章:



這篇文章有一句話,我們之所以相信「只是」因為我們想那麼做。這樣的話,基本上我們並沒有做出必要的改變的。徹首徹尾的「悔改」務必要成為一個新造的人,它就是撇下一切舊有的個人偏好,跟從了耶穌﹝路 5:11,28﹞。

小 A 說:

這篇文章讓我想起,這學期所讀到的浪漫時期詩詞。那個時代的詩人總是喜歡將自己的情感跟想望投射在河流、樹木、小花小草上,認為大自然也在和為他們一同悲戚,然而那其實都是他們自己的subjective projection﹝主觀投射﹞ 或是 anthropomorphic projection。

不能超凡於基本人性,基督徒也會有這種主觀的投射,我們很容易將自己的想望投射在信仰之上,以「相信」為名,“自作主張的”做自己想做的事,用人的方式去執行“神的旨意”。

大 A 說:

是的,傳福音,信仰傳承是我們份內的庶務。卻有很多人拿著「雞毛當令箭」,以此來突顯自己,甚至以評定自己的成就。

改變,或稱悔改,就是要將這種自我為中心的思維,改變成為以神為中心的思維。做任何事首先求問:「這是神的旨意嗎?」翻開文章所引用的 雅 1:2-8 的經文,我們不是儘做些自己喜歡做,或是擅長的事;而是要能將百般試煉都要以為大喜樂;以便讓信心接受試驗而生忍耐,如此才能超越凡俗達到「成全、完備,毫無缺欠」。

小 A 說:

你是說一種「無我」的境界嗎?

大 A 說:

正確的說是「真我」,I AM THAT I AM﹝出 3:14﹞。達到神在我裡,我在神裡的境界。

耶穌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 10:37﹞。」這並不是無情,而是一個很超然的境界。

小 A 說:

話雖然這麼說,往往在教會生活中,我們時常看見一些人是在無意識的﹝unconsciously﹞狀態下被養成一些標準的行為﹝code of behavior﹞。例如,這次香港抗爭事件,有弟兄認為我們應該要平衡視聽,只丟出了一長串香港學生攻擊警察的影片。他要大家「愛與包容」各方意見,而不是一昧偏袒學生跟自由派那一方,唯有如此,我們才能還原事件真相。

大 A 說:

魯益士說,當把愛當作神的時候,它就變成魔了。這個抗爭一開始其實是很平和的,但是中國與香港當局將它定調為“暴動﹝riot﹞”,開始使用“優勢”警力鎮壓。假如主政者願意「愛與包容」,傾聽抗議者的聲音,我相信它能夠很快的落幕。今天若要談「愛與包容」,優勢的一方必須先釋出善意,否則根本是叫抗議者束手就擒。

小 A 說:

我個人想問「真相」是誰的真相,有誰可以充當雙方都可以接受的善意第三者來提呈呢?假如真的有這樣的一個「真相」存在,事情自然可以迎刃而解,何須要提倡「愛與包容」呢?

有些基督徒經常打著「愛與包容」這個響亮的口號,卻不願意面對「真相」,根本只是為了息事寧人,反而掩蓋了真相。

更好笑的,事件發生之後,許多人紛紛選擇退出群組,認為教會群組應該單純,單單仰望神,不應該談論教務以外的事。我覺得這突顯了兩件事,首先教會群組本身是否能「愛與包容」?其次人們以為自己活在天堂,不問凡間俗事嗎?答案明顯是否定的。

大 A 說:

是的,基本上這就是罪,人很容易進行主觀投射﹝subjective projection﹞,忘記的我們只是代理人﹝agent﹞,神才是主體﹝subject﹞。你認為對於香港事件,我們應該如何因應呢?

小 A 說:

不要總是問我這隻迷途的小羊。

大 A 說:

我也沒有標準的答案,因為我不是一個好牧人。先前我們曾談到香港的的「反送中」爭議,我說過我要站在多數居民的一方。因為神要我們做在最小的身上﹝太 25:40﹞,我們總是要與弱勢站在一起,我們要大聲為不平而鳴。我希望居民能以非暴力的對抗,取代武力的抗爭,邀請大家一起同聲為一個民主自由的社會禱告。

我們不能隔山觀虎鬥,儘說一些美麗的口號。我們要積極的參與,與弱勢站在一起,共同求神的國臨在,神的旨意行在地上。









Wednesday, November 13, 2019

2019/11/13 第 103 回 - 分別為聖


帖後 3:6 弟兄們,我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們,凡有弟兄不按規矩而行,不遵守從我們所受的教訓,就當遠離他。

今天這一段經文﹝帖後 3:6-13﹞不太容易理解,不按規矩而行當然值得檢討,但是規矩只是不可遊手好閒白吃飯嗎?隔離這樣的人不會太嚴重了嗎?

大 A 說:

你能以一個關鍵字概括的摘要你今天的領受嗎?

小 A 說:

按規矩來。

大 A 說:

確實那是一個焦點,但是如何才算是“按規矩來”呢?

“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將「不按規矩而行」翻譯成為「遊手好閒」,對照第 10 節的經文提到「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飯。」好像違反規矩就是白吃白喝,這樣好像太嚴重了一些。

小 A 說:

但若我們看一些英譯本,ASV 為例,「不按規矩而行」是 “walked disorderly”,讓我覺得“遊手好閒”這樣的中文翻譯不好。因為 walking disorderly 跟walking aimlessly 有著語意上的差異。前者是違反一些規矩,迷失了方向,宛如 Dante 在神曲中 wander astray;而後者則是完全沒有方向,那才是叫做遊手好閒。

大 A 說:

我們看保羅說自己為了作人榜樣,「辛苦勞碌,晝夜做工,不白吃人的飯﹝帖後 3:8﹞」,而且又說「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飯﹝帖後 3:10﹞」,確實是很計較。他似乎要求每個人都必須自行擁有謀生之道,而且將它視為一個嚴格的規矩。

小 A 說:

是啊,感覺少了一點人情味。吃口飯也不是太大的負擔。

大 A 說:

當我一開始閱讀這些經文的時候,不知何由,讓我說或許是聖靈充滿吧,我的腦筋閃過「全職服事」四個字。使徒為能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徒 6:4﹞,特別選了幾位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去管理飯食之事。教會專職的分工應該是很合理的,飯食的事是教會的供應之一,不應該成為嚴苛的規矩。

小 A 說:

或許有人便宜行事,拿著雞毛當令箭,不管正事,反倒是專管閒事﹝帖後 3:11﹞,這些人才是保羅責備的對象。

大 A 說:

妳似乎說出了一個要點,不按規矩而行可能指的是那些逾越權分的人。他們以服事神為名,尋求供奉,卻不努力的作工,儘管一些枝節的閒事。這樣的人確實令人不恥。

保羅因此以自己為例,雖然他致力於聖工,理應配得教會的供養,他卻要求自己做信徒的榜樣,選擇辛苦勞碌,晝夜做工,不叫一人受累﹝帖後 3:8-9﹞。

小 A 說:

按規矩來是要自食其力?

大 A 說:

不必然要自負生計,而是應該不要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提前 6:5﹞”,將所得視為當然,甚至需索無度。

我想比較正確的說法是不能因為屬靈的恩賜﹝林前 12:1﹞而自我膨脹。

小 A 說:

那麼說按規矩來是恰如其分囉。

大 A 說:

基本上來說,教會是一個公同的團體,個人的事應該與公家的事分別清楚,不要混為一談,最要不得的是企圖藉由教會牟利。教會是禱告的殿,不能讓它淪為賊窩﹝太 21:13﹞,飯食的事屬於閒事。在教會裡,我們追求靈命的成長,不是肉體的滿足。

小 A 說:

按規矩來就是不要成為教會的寄生蟲。

大 A 說:

我認為這是一個分別為聖的概念,在教會中我們要體貼聖靈,不要體貼肉體﹝羅 8:6﹞。我們到教會來是要 make life,不是要 make a living,我們在教會中領受的是嗎哪,是靈糧。

小 A 說:

曾有一位姊妹跟我說,她希望可以謀個教職為業,假如無法如願,則她希望可以投身於神的事工全職服事。

大 A 說:

這是一個很好的志向,但是動機很重要。假如她為了麵包而投身教會,則有待商榷。比較好的作法,或說「按規矩而行」,她應該禱告,求神帶領,讓她可以依其專業,謀得一份教職,滿足了生活的基本需要,讓她能有時間與精力可以進行全職服事。

小 A 說:

make a living 或 make a life 孰重?

大 A 說:

分別為聖。make a living 是俗事,make a life 是聖事,兩者間沒有因果關係。我們不能以後者之名,做為貪懶的藉口。當然也不應該沉迷於“生活品質”的升級,將時間耗費在生計的追求,建了很多倉庫,積存必腐朽的糧食與財物﹝路 12:18﹞,而喪失生命。在生計上,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 ... 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提前 6:8-9﹞。

小 A 說:

這幾天跟酥酥聊天,她覺得很困惑。她的父母責備她,既繳了補習費說要考國考,忽然又反悔說要念研究所,她說她其實要的不多,只是要追求一個美好的生活。能有一個安定的家,養育乖巧的子女,過著時髦的生活。

大 A 說:

果真如此,她不應該為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而感到擔憂﹝太 6:31﹞。雖然說礙於國考法律學門找工作平均需要花較長一點的時間,但是它應該不會是謀一個安定的生活的障礙。妳不一定需要很富裕才能有一個安定的家,或許是「時髦的生活」困擾著她。前者屬於 life 的層面,後者可能意味著無止境的物質追求,iPhone 幾乎每年更新版本,要追求「時髦」,走在時代的尖端,可能平添許多的煩惱。

小 A 說:

真是那壺不開提那壺,你又來 iPhone 了。

大 A 說:

妳有比我新款的手機,但是在那個時髦手機中,我們經常使用的重要應用程式經常當掉。反而「安貧樂道」的我,系統相對的穩定。

時髦與安定是不攸關的。

  




Wednesday, November 6, 2019

2019/11/06 第 102 回 - 主的再來 vs. 敵基督


帖後 2:4 ... [大罪人]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 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 神的殿裡,自稱是神。

敵基督就是抵擋主,高抬自己的人,這是我們必須留意的對象。廣義的生活中,很多人就利用人們遭遇困境而軟弱的時候,企圖對人兜售偏方,賣弄「專業」,藉以從中博取利益或令名。對此,我們也必須分外的小心。

大 A 說:

人們殷切的期盼「主的再來」,這樣的渴望往往帶給所謂敵基督遂行不義的機會。甚麼是「主的再來」呢?

小 A 說:

那是大家所期待的一個新世代﹝new era﹞。

大 A 說:

如何界定它呢?它會是一次實況的重播﹝replay﹞嗎?

小 A 說:

據聞第二次來會是一次審判,將稗子薅出來,捆成捆,留著燒﹝太 13:30﹞。

大 A 說:

所以我們應該如何因應呢?是不是做麥子,而不要成為稗子。

但是誰來區分麥子與稗子呢?我們知道「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 2:8﹞;而且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 5:45﹞。誰是麥子,誰是稗子,應該是神說的才算。

小 A 說:

神的寬容,不願有一人沉淪﹝彼後 3:9﹞,近 2000 年過去了,那日似乎遙遙無期。

大 A 說:

或許說,主已經再來無數次了,而人們卻依然故我。這期間科技與物質文明有很大的進步,反而使人多體貼肉體,而不體貼聖靈,讓自己進入一條死路﹝羅 8:6﹞。例如說許多人痛心疾呼氣候暖化可能帶來的危機,多數人卻依然我行我素,不思改變。我認為以其說是神來“審判”,毋寧說是人不知悔改,辜負的神的恩典而自尋死路。

小 A 說:

照你這樣的說法,審判之日是已經無解了?

大 A 說:

我認為看個人了。

或許我們可以由挪亞的故事得到啟發,部分人認為那洪水帶來第二次的創造。

聖經說:「[挪亞的]那時候有偉人在地上﹝創 6:4﹞」,或許所謂的“偉人”正就是那“抵擋主,高抬自己﹝帖後 2:4﹞”的敵基督。神給了人 120 年的緩衝期﹝創 6:3﹞,然除了挪亞一家,其他人依然淪落,而終遭致除滅,或稱“審判”。

小 A 說:

「一人得救」而全家得救,其他人怎麼辦呢?

大 A 說:

罪的工價乃是死﹝羅 6:23﹞,背棄神的人當然是死路一條。

我想神國的基本架構:“單一主權多重國度﹝One Sovereignty, Many Nations﹞”。神賜福亞伯拉罕使他成為「多國之父﹝創 17:4-5﹞」,由他一人開始,雅各家透過世代的傳承,經歷 400 年,由摩西領出埃及,在曠野中流浪 40 年,最後由約書亞帶領進入迦南地。

我們要將這個神國的好消息告訴更多人的,讓神給我們所預備更美的事,得以完全﹝來 11:40﹞。

我想挪亞與亞伯拉罕的故事提供了一個重點,我們要竭盡所能的讓所有人與我們同得神的恩典,但是重要的是改變由我們自身開始。我們務必要多多體貼聖靈,「不要」,確切的「不要」體貼肉體。身為神的兒女,我們不能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創 6:2﹞。我們必須擇善固執,堅持不要讓世界走進我們的心裡,掩蓋了神的救恩。

個人認為以馬內利,神從未離開過我們,反倒是人們背棄了神。神為了不讓我們受到“審判”,差了祂的獨子向我們顯明了「道路、真理、生命﹝約 14:6﹞」,告訴我們如何規避“審判”,領受祂的救恩的方法。

小 A 說:

照你說的意思,主老早已經來了。

大 A 說:

主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啟 1:4﹞。我認為祂沒有離開過。祂就像小兒子的父親,殷殷的期盼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兒子﹝路 15:24﹞。祂要協助我們免於”審判”。

小 A 說:

原來這就是「復活」的意義,就是要能“浪子回頭”。

大 A 說:

當然,我們也不能忘記大兒子所代表的隱喻。

小 A 說:

它代表甚麼意義呢?

大 A 說:

忘記神的同在﹝路 15:31﹞,還在期盼「主的再來」,這種人很容易著了敵基督的道。

小 A 說:

你的意思說「主的再來」就是當下,我還以為會有地動山搖呢。

大 A 說:

你嫌現在的世界不夠亂嗎﹝珥 2:28-31﹞?

假如我們不覺醒,非要等地動山搖的那一天來到,屆時可能就連躲都沒得躲了﹝太 24:16-21﹞。

我們經常說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約 1:14﹞」,我認為「主的再來」就是藉由我們的肉身來“再次”顯明主的「道」,讓人可以學習、複製。耶穌基督已經做了一次明確,且完全的示範,所以說一切都已經一應俱全了,等著我們去實踐,並且邀請大家一起來實踐。

換句話說,「主的再來」是要成就在我們的身上,上個禮拜 我們提到這是一個不斷向前的過程﹝on-going process﹞。我們果真相信耶穌基督,就是要打破老我,成為一個新造的人﹝林後 5:17﹞。這需要克服一些既有的習性,擺脫肉體,體貼聖靈。它需要時間與決心,因此我們殷殷的期盼著得成的那一天,就是「主的再來」的日子。

有一點很重要,耶穌自稱為「人子」,祂從未高抬過自己。不像坊間一些供人膜拜的 seafood ,個人認為那肯定就是敵基督﹝太 24:23-24﹞,冒牌貨。主在我們心裡,我們無須外求。

小 A 說:

這是一個相當不同的說法。

大 A 說:

是的,但是卻是一個務實的想法。相信,持守神的道,讓我們向著標竿直跑﹝腓 3:14﹞。因為「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 神的國﹝路 9:62﹞。」追求「主的再來」刻不容緩,不要讓敵基督給迷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