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29, 2018

2018/08/29 第 40 回 - 同在


王上 8:29   你日夜看顧這聖殿;這是你選擇作為敬拜你的場所。我面對這聖殿禱告的時候,求你垂聽。

約 4:14 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

很有意思,連著兩個禮拜每週新眼光將耶穌基督與所羅門王進行對比。上週第八週 2018.08/19﹞談的是祈求,我們應該要求的不是聽訟的能力﹝王上 3:11﹞,也不是能溫飽果腹﹝約 6:26﹞,而是能吃耶穌的肉,喝耶穌的血,讓我們有耶穌的樣式與精神﹝約 6:56﹞。今天的經文﹝ 第九週 2018/08/26﹞耗費巨額人力、物力的聖殿竣工,所羅門王其實心知肚明,有限的空間不會是神的居所﹝王上 8:27﹞,他指求神看顧這個聖殿,垂聽聖殿中的禱告﹝王上 8:29﹞。

大 A 問:

聖殿既不是神的居所,我們要到那裡去求告神呢?神在那裡?

小 A 說:

神無所不在啊。

大 A 說:

可是今天我們以兩首聖詩開始我們的 Wednesday with KT 禮拜:「雲上的太陽」與「向高山舉目」似乎都認為神是高高在上的。

小 A 說:

那是一種崇敬表現。

大 A 說:

我們要敬畏神乃是因為神「高高在上」嗎?

小 A 說:

那是一種人自然的感覺。我們之所以害怕,多數是因為遭遇比我們高大的力量。我們談到敬畏神,自然而然的就會往高處看。

大 A 說:

所以說是人認為神高高在上,因為懾神的權威而敬畏神嗎?。

我們說神是「一」,祂其實是完整的。因此神是無限遠大的,無限細微的,無限充滿的。因此我們說,神無所不在。無論是在高山、在幽谷,在我們的咫尺間,在無窮盡的宇宙中都有神,都是神。 很多人或許不同意,我認為「萬物皆有神」根本是「神無所不在」的同義字。一切所見都是「道」的展現,神透過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祂也將我們該知道的展現在日常的事物中,誠如保羅說的:「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 1:20﹞。」當然我們不能將神物化,把一些物體當作神來膜拜。同樣的道理,我們也不能將耶穌的肉身當作神,而是要晝夜思想祂向我們顯明的「道」,將它融入我們的生活中。這也是何以耶穌要我們吃祂的肉,喝祂的血﹝約 6:56﹞的原因,讓我們的血、肉與祂契合,將他向我們顯明「道」成就在我們的肉身之上。

小 A 說:

既然知道「無邊的天際也不夠容納神﹝王上 8:27﹞」,所羅門王為何還要大張旗鼓地興建聖殿呢?

大 A 說:

一方面是投民所好,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自己的權威,講得更直白一點,他就是造神,所羅門王透過掌控聖殿成了神的代言人。此乃何以他求神要日夜看顧這聖殿,也就是大衛王朝。假如我們翻閱列王記上篇的經文,所羅門除建殿之外,也花了十三年的時間為自己建造宮室﹝王上 7:1﹞,可以想像它的規模應該比七年建成的聖殿﹝王上 6:38﹞更加的宏偉。他根本是將神給做小了。

我無法猜測新眼光編輯的原意,個人覺得這兩個禮拜的每週新眼光:比對約翰福音 6 章與列王記上篇的經文的,讓我們看到耶穌基督與俗世的君王所羅門的差異。前者願意捨己協助我們洗刷罪孽,而後者則是處心積慮想要鞏固自己的權位;前者賜予我們永恆的生命,而大衛王朝在所羅門之後旋即分裂為北國的以色列與南國的猶大。

小 A 說:

哇,所以神在那裡?

大 A 說:

耶穌說:「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約 4:21﹞」。神祂當然不只在殿裡,假如我們的心靈沒有誠實﹝約 4:23-24﹞,神甚至不在我們的心裡。神是以馬內利,祂與我們同在,雖然他的聲音很小﹝王上 19:12﹞。但是人總是往大處與高處去尋覓,這種認知的差異經常讓人與神失之交臂。

神透過耶穌基督清楚的向我們顯明,但是多數人所追尋的依然是世俗的王者,或許是一位比所羅門王更強大,更神通廣大的人,而不是騎著驢駒進入耶路撒冷的和平君王。前幾天你問我神「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創 1:27﹞」是甚麼意思?我的理解是神對我們的期望,祂期待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跟耶穌基督一樣「道成肉身」。

小 A 說:

所以說假如我們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神就與我們同在。

大 A 說:

Exactly。所以若我們喜愛神的話語﹝或稱律法﹞,日夜思想﹝詩 1:2﹞,就必然有神的同在。猶如一棵栽在溪水旁,喝神所賜喝了永遠不渴的活水﹝約 4:14﹞,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的樹﹝詩 1:3﹞,此乃永生之謂也。

感謝聖靈的帶領,我們在此做一個結尾。

神在那裡?只要我們能以心靈與誠實敬拜,無論何時何地,我們都有神的同在。神就是光,﹝約壹 1:5﹞、神就是愛﹝約壹 4:8﹞,神就是道﹝約 1:1﹞,祂隨時隨地以不同的形式與我們同在。

部分基督徒認為猶太人不願相信耶穌基督是彌賽亞是他們信仰上的缺陷。事實上這是對彌賽亞認知的差異,包括基督徒在內,多數的人認為神是「山」、是「天」、是「高台」等高高在上的、遙不可及的概念。以這樣的認知,人似乎比較願意相信類似所羅門這種俗世間的「王者」與「領導者」。而新約聖經中企圖表明的則是透過向耶穌基督學習﹝或說跟隨﹞,人人可以接近神、人人可以進入神的國度﹝或稱天堂或神仙世界﹞。神不是至高無上,神是以馬內利,祂與我們同在。向高山舉目看不清楚,要以誠實的心內自反省,讓我們回頭遇見主。










Wednesday, August 22, 2018

2018/08/22 第 39 回 - 祈求




約 6:26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乃是因吃餅得飽。


今天跟隨新眼光所引用的經文看到一個有趣的對比。在王上 3:3-14 中,特別是經常被人們引用的第 11 節,所羅門不為「自己」求壽、求富,也不求神滅絕仇敵的生命,他只求神賜下聽訟的智慧。在人世間,少所羅門算是一位明君,世俗世界的王者。

另外引用的約翰福音 6:51-58 所記載耶穌的一段話,我們看到一個全然不同的訴求。耶穌要我們吃祂的肉,並喝祂的血以得永生。這樣的對比讓我們看到神國與俗世間君王的重大差異。你可有看到甚麼端倪?

小 A 說:

所羅門坐在高台上,想要審判眾民;而耶穌基督的身體為我們捨身﹝太 26:26,可 14:22,路 22:19 與林前 14:24﹞並以祂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死的毒鉤﹝林前 15:56﹞,讓我們能得永生。

大 A 說:

是的。可是世人寄望與推崇的是類似所羅門王那種所謂有智慧、有能力的強勢領導者。人或口中頌讚耶穌基督,但是多數人對他的描述是一個類似所羅門這樣的強者,看不到福音書中耶穌的身影,人真能撇下所有的跟從了祂嗎﹝路 5:11,28﹞?

我們甚至不如那求問永生的少年,捨不下憂愁的走了﹝太 19:16-22,可 10:17-21,路 18:18-23﹞,還自我感覺良好的自詡為神的兒女呢。

小 A 說:

我沒有看到這樣的對比。現在想起來有些慚愧。我還確實應了你所引用 約 6:26 的經文。追求的竟然是自己能 outstanding。說得好聽是要跟老爸一樣,其實追求的是自己的能見度。

大 A 說:

讓我們思考從所羅門的禱告中能否得到啟發呢?求,就得著,你相信嗎?

小 A 說:

我們覺得所羅門能求智慧而不求物質的享受,他已經遠遠超越我們了。我們求的總是我們切身所得的,經常未能蒙神的應允。你能跟我分享嗎?

大 A 說:

我是禱告的低能生,只能求神的看護。除了主禱文求神的國與義之外,大概我能在緊急關頭呼求說:「神啊,救我﹝太 14:30﹞!」雖然當彼得做這樣麼的時候,耶穌還責備他為什麼疑惑呢﹝太 14:31﹞?不過,感謝神,個人的經驗還真是「求,就得著﹝太 7:8﹞」呢,我所能倚賴的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羅 8:26﹞,而神總是能鑒察我們的心,還一直給我們意想不到的賞賜。
所羅門不求富倍受讚揚,但是他繼承 大衛 的王朝,生在太平盛世,四海昇平,根本沒有仇敵。他能耗鉅資蓋聖殿與自己豪華的殿宇,早已經富到頂了本也不應該求富。他的挑戰是如何去治理百姓,維持王朝的興盛與基業的穩固,他求「聽訟」的智慧我覺得相當的合理。

但是他跟我們不同,我們被教導要時時的禱告,而所羅門則是在神的敦促與提醒之下才進行禱告的﹝王上 3:5﹞。他真的相信「求,就得著」嗎?委實可疑。

小 A 說:

每次你都是這麼挑剔。

大 A 說:

你這麼說就有點沉重了。我不求物質是因為神將我自己所安排一切安定所需取走,卻在過去二十年的時間中經由不同的管道供應我們生活的需要。我知道求富是沒有用的,而身為一個癌症的病人,若要求長壽其實是在試探我們的神﹝太 4:7﹞。

我只有感謝、讚美主,求神的國與義,相信危急的時候總是有神的看顧。

小 A 說:

你這樣說,這幾年我倒是有一種感受,而且隨著年齡的增長,特別是這一年擔任少契的會長,這樣的感受更強烈。我覺得教會的組織有些偽善。這或許不是一個適當的用語,不過我感覺姑息與包庇的氣氛很濃厚。不管是在和會,或是少契的同工會,我們看到的只是河蟹,沒有真正改變的熱枕。

大 A 說:

你不要這樣子責怪教會,說一套做一套本是這個世界的特質。我在霞關工作,它隸屬於國內知名的大企業。一開始我還把一切的規定當真,結果惹了麻煩,引發一些爭議,到頭來反而失去工作。

小 A 說:

是喔。我聽 Picaso 姐姐稱讚你說,你是最認真、負責的一位。

大 A 說:

對重要關係人來說他們並不欣賞。

你經常跟我分享少契生活中的一些挫折,這時候我又要點你一下:因為你不信。身為會長,當有事情相持不下的時候,你可有尋求神?

小 A 說:

嘿!嘿!嘿!

大 A 說:

在你準備擔任會長的時候,神已經傳來的訊息,祂透過迦南團契的 newsletter 要我轉告你,不要帶著願望去帶團契,你可記得?

小 A 說:

喔。確有此事。

大 A 說:

所以當相持不下的時候,以其彼此包庇姑息,或是相互怨懟,應該要求問神。

說到這裡,我忽然感受到聖靈的光照。

我們禱告不是求要得甚麼,保羅告訴我們:[雖然知道我們必然得著]卻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 ... 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 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 3:16-17﹞。神的賞賜是很大的﹝創 15:1﹞,是超乎我們的渴望的,藉由禱告,我們時時思考神的話語。相信神的國近了,透過神的話語帶領,讓我們確定沒有走岔了。我們說禱告乃是藉由思念神的話語,檢視自己偏離神國有多遠,悔改歸向主,而能進入神國的窄門。

相信神國的存在,求,就得著。因為 You want it; you ought to get it。禱告讓我們緊緊地跟隨神,如此一來豈有得不著的道理。














Wednesday, August 15, 2018

2018/08/15 第 38 回 - 父愛



番 3:17 耶和華─你的 神是施行拯救、大有能力的主。他在你中間必因你歡欣喜樂,默然愛你,且因你喜樂而歡呼。

今天的每週新眼光的主題是“父愛”,引用的 撒下 18:5-9,15,31-33 的經節,描述 大衛 與其子 押沙龍 的故事,我覺得很不得體。首先,押沙龍為何會叛變?不就是因為缺少愛嗎?雖然我個人認為這一切都是 大衛 一手造成﹝撒下 12:10﹞,在此我們就不妄做批評,讓我們將時間用在分享個人真實的體驗。

大 A 說:

很久之前你曾問我「你愛我嗎?」甚麼事情讓你對你老爸產生這樣的疑慮?

小 A 說:

沒有啦,不過是一句口頭禪。因為我老哥曾感覺老媽對我比較好,有些吃味。一次他們兩人獨處的時間,他就問媽愛不愛他,有點搞笑,於是我們彼此間就經常這樣子問來問去,或許是一種相互的提醒。

大 A 說:

記得我當時的回答是:若你「感覺不到就是不愛。」好像就此將你的嘴給堵起來了,你再也沒有跟我說那一句「口頭禪」了。

小 A 說:

哈哈,是啊,因為我「感覺」到了嘛。

大 A 說:

是喔?你感覺到甚麼?打是情,罵是愛嗎?

小 A 說:

被打的事情我總是懷恨在心,被罵就像是念經,我則依然是我行我素。

大 A 說:

哈哈,你這種說法可真應了神對我們這些悖逆之民的無奈。人的感覺其實是很主觀的,更壞的是多數人「自我感覺很好」,聲稱是神的子民就自以為百毒不侵了,根本沒有將神的愛當作一回事,往往就將它變成一種溺愛了,沒有真正的由愛中得益處。

有一次教會大規模的閱讀一本書:經歷天父的擁抱 讓我得到一些新的啟發,我不知道你可記得我做過修正,現在我認為「愛或不愛,取決於你信或不信‧」相信神,神就是愛﹝約壹 4:8,16﹞,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我覺得接受愛應該是一個能施予愛的人的先修課程,而它的基礎就是信。

小 A 說:

怎麼說呢?

大 A 說:

愛,保羅說:常存的有信、望、愛,其中最大的是愛﹝林前 13:13﹞。這句話讓很多人將「愛」掛在嘴邊,卻多數誤解的愛的「真諦」。為了突顯自己,他們將愛物化,變成一些官能的感受,拼命的吹號,急於表現自己有愛,意圖要得到人的榮耀﹝太 6:2﹞。事實上,因為「神是愛」,我們要透過相信, 也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未見之事的確據﹝來 11:1﹞」先行領受愛,然後以神的愛去愛世人﹝太 22:37,39﹞。

小 A 說:

哇,真是複雜,我們要先相信神,方始可以領受神的愛;「感覺愛」不必然是愛,除非我們信。因為愛是永不止息﹝林前 13:8﹞,有限人只能感覺有限的愛,主觀的感覺經常誤導人。

大 A 說:

唉呦,還頗有 小 A 「牧師」的 架式嘛!

我曾在教會公報發表了一篇: 談「愛」,其中我認為愛要跳脫客體、物質,否則就成為一種戀物情結,一種偶像崇拜。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的﹝約壹 4:19﹞。相信神,恪守神的盟約,不要受感官的誤導。你最近翻閱 C.S. Lewis 的四種愛,認識愛有四種:親愛﹝storge - empathy bond﹞、友愛﹝philia - friend bond﹞、情愛﹝eros - erotic bond﹞與大愛﹝agape - unconditional "God's" love﹞。他做了很不錯的歸納,透過「具體化」來協助我們理解愛,說明不同層次的體會。但是我認為愛只有一種,四種愛有些類似「三一神」的概念,說明愛的主要屬性,但是我們千萬不要以為愛有四種。愛只有一種,就是神,神就是愛。

小 A 說:

是啊,Lewis 也說:愛從祂膨脹為神的那一剎那開始就會淪為魔﹝Love begins to be a demon the moment he begins to be a god﹞ 。又說「最不得人愛的人往往愛得更猛烈。」他確實是強調超越的重要性。

或許我對愛,或說父愛曾有懷疑。你可以跟我分享你如何領受阿公的愛,你難道沒有懷疑過嗎?

大 A 說:

好像沒有,不曾有懷疑。

小 A 說:

每次問你,你都說沒有,難道一點感覺都沒有嗎?

大 A 說:

是啊,我不曾懷疑過。當然 阿公 與我父子之間曾經有重大的衝突。我曾告訴過你 阿公 不讓我學吉他。 阿公 也不曾敦促我去唸研究所,去留學,甚至他是投反對票的。我的婚姻讓她失望,事實上他的排他性很強,女婿與媳婦中合他意的人幾乎沒有,惟有邦邦嬸嬸被他稱讚過的。但是我對他的愛沒有懷疑過。他經常做很多超乎我預期的事,例如說我在美國結婚,他雖然非常的不滿意我的對象,但是在他最困難的時候,他千里迢迢的由香港趕去美國參加我的婚禮,不瞞你說,我真的感動的哭了。我們從美國回到台灣,雖然他的身體狀況已經非常不好,能力上也有限制,他還是讓我們能夠住到台北,我們必須感念他的安排。

因為他總是做了很多超乎預期的事,因此我對 阿公 的愛沒有懷疑過,我一直相信。就算他住進加護病房,我相信他還是惦記著我這個不成材的兒子。在他被推進去加護病房之前,感謝神讓我能及時趕到醫院,他還特別張開的眼睛看我一眼,這事很多人可以做見證。

小 A 說:

相信方始可以領受愛,阿門。

大 A 說:


當然無論是紀念阿公,或是追想上帝的恩典,我們要相信神先愛我們的﹝約壹 4:19﹞,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全然的體會,然後有進一步的盼望。我們尊稱神為“父”,神的愛惟天是限。我不能過度的吹捧自己,我不知道你領受的幾分。

末了,我們引用 西番雅 書的這一段經文一起禱告。

阿爸父神,我們在天的父,感謝祢無盡的愛,我們知道你是大有能力的神,我們的拯救靠祢。即使我們這些悖逆的兒女,讓你的心中充滿了無奈,但是你必因我們的歡欣而喜樂,時時默然的愛著我們,因我們的喜樂而歡呼。神啊,求祢賜給我智慧,能夠超越自我,全然相信倚靠祢,能夠全然的感受祢無盡的、沒有任何的條件的、沒有止境的愛。神啊,感謝祢賜給我一位慈父,他以愛滋潤我、帶領我,並且忍受我諸多的辜負,感謝祢的帶領,讓我們每個禮拜三能夠透過祢想念在天家的父親,求神看護他的靈,讓我們透過紀念,讓他的精神可以留在我們身上,進一步的去履行祢的旨意,我們如此的感謝、祈求都是奉耶穌基督的名,阿門。













Wednesday, August 8, 2018

2018/08/08 第 37 回 - 標竿



腓 3:13-14 弟兄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 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這段經文經常被引述,但是每個人在理解上有相當的落差。我們查過英文譯本,多數將“標竿”兩個字翻譯成 “goal”,我今天發現一個不同的翻譯方式,它稱之為 “end of the race (New Living Translation)”,似乎比較活化一些。

請問你如何理解這段經文?


小 A 說:

我不得不慚愧地承認我沒有用心的去想過。

大 A 說:

除了“標竿”之外,還有那些「關鍵字﹝keyword﹞」?

小 A 說:

忘記背後。

大 A 說:

很好。你覺得“忘記背後”的意涵是甚麼?瀟灑地走出來,就像上個禮拜我們讀到 撒下 12:20 的 大衛 一樣,雨過天晴就起來,沐浴,抹膏,換了衣裳與吃飯了呢?

小 A 說:

應該是一種放下,不要活在過去的陰影中 。

大 A 說:

沒有錯,要能走出埃及。

但是絕對不是當作事情從來沒有發生過,跟 大衛 一樣依然我行我素﹝撒下 12:24﹞。相反的要時時追想神的恩典,並記起教訓﹝詩 105 篇,143:5﹞。根據心理分析的原理,進行心理諮商時,他們通常試圖將患者帶回原來的情境,協助他看清楚真實的狀況,這是治療的基礎。

我們不要因為一時的失敗懷憂喪志,而是要由失敗中繼起教訓,所謂「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我們在心理上與知識上更能堅強的面對人生的各種挑戰。

小 A 說:

是啊,所以說做作業很重要,訂正更重要,人不能二過,這才是悔改的真諦。

大 A 說:

除此之外,還有其他的關鍵字嗎?

小 A 說:

我不知道。

大 A 說:

我覺得“得著”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 keyword,甚麼是“得著”呢?

小 A 說:

達成目標,心想事成啊。

大 A 說:

你的目標呢?還是神的目標?

小 A 說:

我怎麼知道神的目標是甚麼呢?

大 A 說:

對你、我等凡夫俗子來說,能成功的轉入台大是一種目標的達成。但是你確定這是你人生的全部嗎?

小 A 說:

當然不是,或許應該說是一個達成的階段性指標。

大 A 說:

說“達成”或許是一種自誇的行為,或許應該說是往標竿的「方向」前進了一步,但是達成這一步卻也要注意一些存在的風險。

對一般人說,“達成”,例如順利的進入台大,往往會讓人躊躇滿志忘記要繼續努力向前,而錯失神更大的賞賜﹝創 15:1﹞。

這一次在門口走了一回或許是一個更大的賞賜,它一方面讓你得以肯定自己沒有落後太多,而另一方面讓你能更更努力的去「求,用力的求」神那大大的賞賜而不停滯。

小 A 說:

是啊,哈里路亞,感謝讚美主。

大 A 說:

所以說這“標竿”是 end of the race,而最終的目標則是在神裡,我們不要以為“得著”了,無論是有初步的收穫,或是遭受挫敗,我們都不要駐足,而是要更加謙卑,更加的堅定的探尋神的旨意,神的賞賜是 sky the limit﹝申 11:24,書 1:3﹞。

另外還有一個重要的概念,在闡述之前讓我先向你道一個歉。小時候為了鞭策你向前,我曾做過一個錯誤的隱喻,似乎戕害了幼小的心靈。我曾對說你,不好好的念書,長大只能當清潔婦。其實台大畢業生就一定比清潔婦優秀嗎?這是拘限的門戶之見。今天我們由神所領受的要點是,不要以為已經得著﹝或失去﹞,我們不要因一時的成功自我感覺良好,也不要一次的挫敗而失去盼望,而是要能柔和謙卑,勝不驕,敗不餒,向著標竿直跑,去得到人出人意料的賞賜。












Wednesday, August 1, 2018

2018/08/01 第 36 回 - 相由心生



撒上 16:7 神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神是看內心。


這是神膏立大衛時,神對撒母耳說的一句話。跟我等一樣,大衛讓神失望了,而且比起沒沒無聞的我們,他更是犯了極大的罪。雖說人心隔肚皮,然我們確信神可以看透人的心。以色列之所以有王的設立其實是因為人厭棄神﹝撒上 8:7﹞,王的設立根本是違反神的心意的。神也曾為此提出過警告﹝參閱 撒上 8:11-18﹞,人卻依然不信。

耶穌基督清楚的說:[在神的國度]中間誰願為大,就必須做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須做你們的僕人﹝太 20:26-27﹞ 。在民主的社會,我們稱政府官員為公「僕」,雖然這些人是非常不稱職的僕人。但是人民卻將許多政治明星當作偶像去追求,讓政治成為一個 show 場。

今天排定的經文 撒下 11:26 - 12:13 談的是 拿單 去揭發 大衛 所犯的罪,與 大衛 所謂的悔改。純粹從文字確實看到似乎是這樣的記載。但是不要忘記身為所謂的王, 大衛 具有歷史的詮釋權,這段文字雖然極端的掩飾,卻也不難看到 大衛 的居心。

大 A 說:

你怎麼看這段經文?

小 A 說:

我不知道。

大 A 說:

好,我們大概瀏覽一下。大衛 偷腥,把 烏利亞 老婆 拔士巴 的肚子搞大了,原本將 烏利亞 調回來希望他可以與老婆同房,免得東窗事發。奈何 烏利亞盡忠職守,回到家中依然掛念前方的戰事,不敢有任何的怠慢﹝撒下 11:11﹞。為了掩蓋罪刑, 大衛 一不做二不休修書要元帥 約押 安排讓 烏利亞 戰死沙場。

讓我們翻開十誡,請問 大衛 犯了幾條?

小 A 說:

至少兩條,他假他人的手謀殺了 烏利亞,同時犯了姦淫,偷了人的老婆,陷害與偷盜我們就不重複追計。

大 A 說:

好,我們往下看。烏利亞 冤死,在喪期之後,雖屍骨未寒, 大衛 納 拔士巴 為妻,生了一個兒子,讓神非常的不悅﹝撒下 11:27﹞。

小 A 說:

有意思。似乎神對 大衛 執迷不悟,一錯再錯很感冒。

大 A 說:

以合神心意著稱的 大衛 竟然不知道神對這樣的事會不高興,還要 拿單 來點破他更是令人匪夷所思。

小 A 說

嗯嗯。

大 A 說:

神選擇原諒 大衛 ,死罪可免,活罪難饒,祂讓 大衛 與 拔士巴 所產的兒子死去。也許一方面是做了祭物贖了大衛的罪,另一方面似乎也告訴他這事就此打住,不要再玩了,否則慈悲的神為何找一個無辜的孩子出氣呢?

小 A 說:

很有道理。

大 A 說:

最讓人氣結的是這事過後,我們有可看到大衛在行為上的悔改嗎?

小 A 說:

詩篇 51 篇是 大衛 的悔改詩很有名的。

大 A 說:

好吧,這也許是 大衛為孩子懇求 神,而且禁食,進入內室,終夜躺在地上﹝撒下 12:16﹞時的禱告詞。然後呢?

孩子死後,大衛安慰他的妻拔示巴,與她同寢,她就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所羅門。耶和華也喜愛他,就藉先知拿單賜他一個名字,叫耶底底亞,因為耶和華愛他﹝撒下 12:24-25﹞。

彷彿甚麼事都沒有發生過, 大衛 依然與 拔示巴 同寢,又生了一個兒子,更妙的是神會喜歡這個兒子。你可以告訴我 大衛 做了甚麼改變?為何麼同樣是 大衛 與 拔士巴 生的兒子一個必須死,一個是神所愛。

小 A 說:

Beats me,我被打敗了。

大 A 說:

我想 大衛 不是一個悔改的好例子,或許甚至是一個負面教材,我相信他不應該是我們學習的對象。

最後一個問題:神不能鑒察大衛的心嗎??

小 A 說:

你沒看到我臉上都是問號嗎?

大 A 說:

是喔,我相信神當然不會不知道人心,但是人願意縱容啊。你不覺得 拿單 傳神的話語似乎只是做了半套, 他似給 大衛 與 拔士巴 再生的兒子“耶底底亞”的名子,說耶和華愛他。我感覺也是很弔詭的。

我想這個心的本質是沒問題的,因為神將律法放在人裡面,寫在人心上﹝耶 31:33﹞。苟能日夜思想神的律法﹝詩 1:2﹞,自然會做出神所喜悅的事。但是當人離開神的靈,讓心魔主導就變成擾亂人心的惡魔﹝撒上 16:15﹞,加上世人的包庇與逢迎終至悖棄神,籌成大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