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 20:9 先到墳墓的那門徒﹝註:應該就是作者約翰本人﹞也進去,看見就信了。
約翰看見就信了?信了甚麼?顯然不是信了耶穌復活。雖然我們不知道第 10 節的註解是何時加進經文中的,它就是要告訴我們這件事。門徒是馬利亞在耶穌向她顯現之後﹝約 20:14-17﹞,遵照祂的吩咐去告知他們,才得知耶穌復活的訊息。
大 A 說:
這十幾節的經文﹝約 20:1-18﹞,看似平淡無奇,只是描述耶穌死後第三天清早發生的一些我們已經知道的,而且也相信了的事。但是若你細心的看著經文的鋪陳,可以看到一些弔詭的細節,你有些甚麼觀察呢?
小 A 說:
我沒有發現什麼耶,別賣關子,快跟我分享啊!!
大 A 說:
最要緊的,門徒似乎對於耶穌復活這件事情完全沒有期待。
小 A 說:
是嗎?門徒不是信了﹝約 20:9﹞?
大 A 說:
信了甚麼?絕不是相信耶穌復活了,否則就不會有第 10 節附加的註解,強調門徒還不明白聖經的意思,就是耶穌必要從死裡復活。
趕到墓地之後,門徒所相信的應該是“看見”馬利亞所說耶穌的身體被移走的這一件事。
更弔詭的事情是他們確知耶穌的身體被移走之後,竟然就回家了,對這項重大的事故竟然顯得漠不關心,留下馬利亞一人在墳地乾著急。
小 A 說:
你這樣的分析得可真深入。
大 A 說:
還有當耶穌向馬利亞顯現時,與耶穌那麼親近的馬利亞可以看得見天使卻不識耶穌,以為是園丁﹝約 20:15﹞,你有甚麼看法呢?
小 A 說:
就常人的觀點出發,第一個念頭絕對不會認為是耶穌復活並且出現在馬利亞面前呀! 誤會成園丁也合理。
你未免太挑剔。
大 A 說:
當然,你的說法是一個合理便捷的理解。
我則認為這提供了兩項重要的訊息:其一是耶穌的復活是肢體的復活,使祂的顯現有別於天使,其二是復活的耶穌不必然具備原來的容貌。
而 16 節的“馬利亞”或許是耶穌與她彼此之間特有親密的暱稱,協助馬利亞藉此辨識出耶穌來。
根據約翰福音的記載,耶穌復活之後一共向門徒顯現過三次﹝約 21:14﹞, 門徒感受到耶穌的同在,卻沒有人敢問“他是誰﹝約 21:12﹞”,而由耶穌提供辨識的方式。
小 A 說:
所以你認為有肢體的復活與樣貌的改變兩個訊息。
大 A 說:
是的,雖然這看來似乎是旁枝末節,個人卻覺得具有很重要的意義。實際肢體的復活與耶穌樣貌的改變,因此人們不能,也不應該為耶穌造像,以免我們敗壞自己﹝申 4:16-19﹞。
小 A 說:
不可崇拜偶像確實是我們信仰的精髓。
大 A 說:
另外,到了 17 節,耶穌為何叫馬利亞不要摸他,因為他還沒有升上去見父,而要她到弟兄那裡告訴他們呢?
小 A 說:
這有甚麼蹊蹺呢?
大 A 說:
我認為耶穌要馬利亞不要再拘泥於肉體,而應該快快去向人傳揚耶穌復活的訊息。
神會選擇適切的方式向我們顯現,但是無論是否親見,我們要相信神復活的大能,並將此訊息向弟兄們傳遞,而不要拘泥於實體的“證明”。
最後,就讓我們以思考一個問題作為今天禮拜的結束:「你信了嗎?」
使用漢文的我們,多數人不是很了解信仰是一個「完成式」。強調的是「已經」,這具有“根深蒂固”的,不需要再證明的意思。
耶穌說:「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whatever you ask for in prayer, believe that you have received it, and it will be yours﹞」﹝可 11:24﹞。主要的英文譯本,多數是使用現在完成式的語法,表示「信」就是相信「已經」得到,這樣才必定能夠得到。今天的經文陳述耶穌復活後第一次的顯現,這在近兩千年前「已經」發生了,我們信了這事,它是我們追求,不,使用「追求」兩字是一個錯誤的用法。應該說「我們信了這事,必得復活,並得永生」。
小 A 說:
這一點我想要修正一下!
得著乃因為信是著的(have received it)。所以確切來說,不就是應該我們信了這事,所以「已得復活,已得永生」了嗎? 既然相信已經得到了,就要積極的生活在其中,不再只是等待末日的來臨,或稱主的再來,而是做好的全備的準備。
大 A 說:
言之有理,讓我們分別為聖,活在神的國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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