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 19:1 諸天述說 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
這節經文呼應了保羅所說的,「 神的事情, ... 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 1:19-20﹞。」 神無所不在,祂透過生活周遭的點點滴滴,或有形的,或無形的向我們顯明。
大 A 說:
今天的經文 似乎是在訴說 神的榮耀,甚麼是 神的榮耀呢?
小 A 說:
耳邊經常聽到這個詞,卻感覺很抽象,說不出確切的定義。
大 A 說:
我認為是 神向我們顯明的智慧。你看到 神的榮耀了嗎?
小 A 說:
不要憂慮說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
大 A 說:
是的,這算是冰山的一角。 神確實向我們顯明了這個異乎常人思考的智慧,讓我們受益良多,免去不必要的憂慮,敢於遠離瑪門的國度,專注於如何親近祂。
透過今天的經文, 神更具體的向我們顯明祂的榮耀。因為 神無所不在,所以在自然界,我們生活的環境裡,或是有形,或是無形,或是有聲,或是無影都隱含了 神的榮耀,或稱智慧。我們要留心觀察,用心探詢。
前人的見證,留下律法、法度、訓詞、命令、道理與典章都是我們參考的指引。有趣的是“道理”這個詞,我看了幾本英文譯本,它們將它翻譯成 fear、awe 或 worship。我猜想經文所指稱的應該是“敬畏”的名詞使用,似乎告訴我們透過「敬拜」滋養我們對神存敬畏之心,這是走向聖潔的國民的道路。這是一個建設性的揭示。
講到這裡,你對於榮耀兩個字是否能做一個比較具體的定義呢?
小 A 說:
感覺上是 神奇妙的恩典。
大 A 說:
「榮耀」一般世俗的解釋是“光采顯耀”的意思,人們將它作為名詞或形容詞使用。基於文本的拘限性,它無法襯托出 神無限宏大、無限充滿與無限細微的特質,反而經常產生偶像崇拜的錯亂。
透過今天的領受與學習,我認為 神的榮耀是 神在我們生活的環境中,以各種的方式向人顯明的一些方法﹝或稱手段﹞ ,透過遵循 神的律法、法度、訓詞、命令、道理與典章,給我們引導與照顧,使我們能長大成人,滿有耶穌基督的身量﹝弗 4:13﹞。換句話說,我們藉由在生活中體現 神的“道理”,道成肉身,來顯明祂的光彩顯耀。
與世俗的價值觀不同,榮耀 神並不必然讓一個人自己變得光彩耀眼,往往反而要能將身體獻上,作為活祭﹝羅 12:1﹞,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 20:28﹞。
小 A 說:
所以說榮耀 神是要有捨身的抱負。
大 A 說:
或說是 I am that I am。為了 神給我們預備了更美的事﹝來 11:40﹞,我們要以敬畏的心,敬拜的心去跟隨 神,不要受世俗的罣礙,去追求真正的生命﹝太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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