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3, 2020

2020/11/04 第 154 回 - 認識神的愛

 

書 24:20 你們若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外邦神,耶和華在降福之後,必轉而降禍與你們,把你們滅絕。

 

上的禮拜,我們談到信仰是無從打折扣的。生活在世俗的世界中,我們卻經常遭遇各種的誘惑,其中最讓人把持不住的就是金錢與時尚商品的誘惑,而讓人隨著世界沉淪。我們都是神所溺愛的孩子,跟以色列人一樣見證諸多的神蹟,幾乎沒有人會聲稱自己要離棄耶和華去侍奉別 神。保羅雖然說:「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 10:10﹞。他卻說以色列人雖然對 神有熱心,但是不是按著真知識,不知道 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 神的義了。因此無法得救﹝羅 10:1-3﹞。

小 A:

今天的經文 讓我最感疑惑的算是第 19 節,這似乎是與我們熟悉的 神格格不入。神是慈愛的,祂不是要赦免我們的罪嗎?

大 A:

除了偶而提到終局的審判之外,基督徒基本上強調信「耶穌得永生」。只要你信了耶穌基督,從此王子與公主就過著幸福美滿的日子。 事情是這樣嗎?好像有些差距。

基本上 19 至 20 節是要告訴我們,務必要「要謹慎自守,警醒禱告﹝彼前 4:7﹞。」提醒自己過著與基督徒相稱的生活,假如沉迷於物質的享受,拜金、拜物就等於是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別 神,可能就會有難以意料的結果。

小 A:

所以人是咎由自取嗎?

大 A: 

是的,當你拜金、拜物之後,是自我離棄 神,縱使 神要拯救你,也是愛莫能助。

聖經中對神屬性的描述,我認為最傳神的是以下兩節:

  1. 不輕易發怒,大有能力,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他乘旋風和暴風而來,雲彩為他腳下的塵土﹝鴻 13﹞;更說
  2. 神是有恩典、有憐憫的 神,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拿 42﹞。

由兩段經文,我們似乎可以歸納出 神的愛使祂成為一種值得倚靠的能力。祂讓我們予取予求,甚至還經常讓我們有出乎意外的驚喜﹝腓 4:7﹞。然而在這個關係中,存在有一定的規範,這規範雖然相當的嚴格,卻又具有高度的彈性,乃至於讓人有一種因人設事的感覺,不知何所遵從。在約拿書中,我們可以明顯的看到這種關係所呈現的那種推與拉的張力。

再談到神不會以「有罪為無罪」。日前 提到我們之所以為「罪人」,乃是因為我們的生活方式敗壞了 神美好的創造。神為了要拯救我們特別差了祂的獨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向我們顯明了摩西所冀求的“道﹝出 33:13﹞”,讓我們能擔負最容易的軛與最輕省的擔子﹝太 11:30﹞。假如我們與以色列人一樣不知道 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 神的義了﹝羅 10:3﹞。那就與 神分道揚鑣,繼續過著「罪人」的生活方式。歷史上,以色列人因此顛沛流離,飽受迫害。

然而, 神卻又「後悔不降所說的災」,總會在關鍵時刻伸出援手,從死亡的幽谷中將我們拉拔出來。認識神的愛,讓人得以高枕無憂。 

小 A:

這說明信仰是無可妥協的。

大 A:

沒錯,我們信耶穌基督,就是要過著祂在主禱文中所揭櫫的生活方式,不忮不求。

但若能做到這一點則須要克服相當的人性。人就是這樣賤骨頭,我們經常領受 神的愛與恩,卻少有人戮力的求神的國與義﹝太 6:33﹞。

基本上,我們都是被 神寵壞的孩子。舉幾個日常生活的實例或許可以協助理解。

反正我老爸愛我,雖然他對於我的交友狀況有意見,我就當甚麼事也沒發生,照著我喜歡的方式去做,反正是我自己的人生,我自己負責。

這樣說來是不是比較容易理解呢?

我必須老實承認,年輕的時候也跟妳一樣的輕狂,我並沒有聆聽阿公的話語,現在的生活也算是一種懲罰。

雖然,我認為教會講究的是「神的主權」,而不是人權。就 個人的立場 我不贊成同婚,卻也沒有大力的反對它。我認為「自由戀愛」對「家」與永續生命的危害遠遠大於同志。古老的智慧說「無媒不成婚」,兩個人要長久的生活在一起,並且世代傳承,這是一個神聖的 盟約

小 A:

你在拐彎子罵我,但我也有聽你的話,保持一個開放的心態呀,並沒有要現在就鎖死我的交友關係。

大 A:

說是我罵人或許太沉重了吧!

我只是舉個生活的例子企圖協助你理解神的愛與悖逆的民之間的衝突。基本上神是概括承受的,當我們因為自己的過犯流離時,神總是想盡辦法協助我們回歸。

在今天這個時代談論「無媒不成婚」或許落伍了,但是婚姻除了感官的愛之外,了解它是一個 盟約 應該是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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