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24, 2018

2018/10/24 第 48 回 - 辯論



伯 42:4 求你聽我,我要說話;我問你,求你指示我。

賽 41:1 眾海島啊,當在我面前靜默;眾民當重新得力,都要近前來才可以說話,我們可以彼此辯論。

約伯 經過一番的內心的掙扎,還有與朋友之間激烈的抗辯,終於向神俯首,承認自己的無知,不應該進行這樣的講論。因為這一切事太奇妙,是人所無法得知的。 伯 42:2-4 這幾節經文呈現一種真正的順服,但是它卻不是默默的認了命,而是要熱切的去探尋神的旨意。怎麼做呢?就是像 約伯 一樣求神光照﹝伯 42:4﹞。

其實神是獎勵我們與祂「辯論﹝賽 41:1﹞」的,神要眾海島﹝人﹞靜默,是要我們除去類似約伯與他的朋友之間無知的爭辯,掏空自己,來到神前,單單向神提問,並請求神的指示。

大 A 說:

今天的新眼光 引用約伯記 42 章的兩個段落,你有甚麼看法?

小 A 說:

美滿的結局。

大 A 說:

童話故事情節,走過橫逆,王子與公主從此以後過著幸福美滿的日子。

小 A 說:

這類似一種稱為“神仙搭救﹝Deus ex machina﹞”的文學手法﹝literary device﹞,就是將一切無法解釋的現象歸給神。常用來形容那些使用取巧的結局,拯救陷在困境當中的角色的劇作。

大 A 說:

一直以來。我確實認為 伯 43:10-17 是約伯記寫得最爛的一部份,因為它落入善有善報的俗套。

然而或許會你質疑我使用“神仙搭救 ”的手法,今天一早從床上爬起來我真的領受到「善有善報」確實是信仰的核心

小 A 說:

挖哩,不是說「得救是本乎恩﹝弗 2:8﹞」嗎?怎麼又來善有善報呢?

大 A 說:

你沒聽 約伯 說:「這些事太奇妙﹝伯 42:3﹞」嗎? 我們得救是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3:14﹞,神不記前非,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 5:45﹞,至於能不能得獎賞可就有得拚了。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 2:17﹞。

感謝神今天賜下的話語﹝伯 42:1-6,10-17﹞,我們要相信若能撇下所有的,跟從了耶穌,將可以得到最終的獎賞。或許 約伯 並不是出於自願的,他確實是撇下所有的,終至能夠奪標,得到更多的賜福﹝伯 42:12﹞。雖然幾年以來我還混不出個名堂,但是我開始懂得感謝神取走我的一切安定是一個恩典,若能向著標竿直跑,或許前途不可限量呢。讓我們仔細的回顧一下最近幾個禮拜裡神賜給我們的話語,祂要告訴我們些甚麼?

小 A 說:

或許神的獎賞不是如聲名、財富等世俗人士所追求的標竿。

哈哈,不好意思。當我看到最後幾節的經文提到 約伯 有七個兒子,三個女兒,神只特別詳細的介紹他的三個女兒﹝伯 42:13-15﹞,而你不正也有一個美貌的女兒嗎?看來這裡並非“神仙搭救”的文學手法運用,而是一種真實的經驗。

大 A 說:

可不是嗎?那麼我們真的要向著標竿快快的直跑,去得那加倍的獎賞。怪不得你天天傳給我 happy 的 Tonton,開心的不得了。

不過我們千萬不要開心過頭了,我們還是必須面對那美好的一仗,還有很多當跑的路要跑,我們更要時時儆醒的守住神的道不可鬆懈﹝see 提後 4:7﹞。我們要持續透過禱告,不斷的與神辯論。

小 A 說:

所以獎賞是真的,我們就是這樣的傳著福音,卻也經常的感覺誤導人,或被人誤導。

大 A 說:

要點在信,因信稱義。人沒有堅定的信仰,確實很容易被誘惑而緣離神。無論是 約伯記,或是我們先前所閱讀是 詩篇 22 篇,黎明前通常有一段黑暗,切不可沒通過考驗而唱起了「酒後的心聲」,那可就前功盡棄了。相信神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林前 10:13﹞。

感謝神沒有像考驗 約伯 一樣嚴峻的考驗過我們,反而讓我們當追想神的一切作為,跟 happy 的 Tonton 一樣心中充滿了甜蜜,也要注意別讓一時的喜樂沖昏了頭忘了向神舉手,一心渴想神,如乾旱之地盼雨一樣﹝詩 143:6﹞。我們不要忘記努力面前的,去得到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2 comments:

  1. 「善有善報」或許不是正確的陳述。

    約伯記自始至終告訴我們,「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 1:21﹞」,「神萬事都能做;神的旨意不能攔阻﹝伯 42:2﹞」。

    只有稱頌神的名,順從神的旨意,才能修得正果。

    我們需要做的是:靜默、得力,與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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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約伯最終得到更多的獎賞的理由,我覺得應該是他的 humble 與 steadfast faith,謙卑與堅定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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