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 14:26 ... 凡事都當造就人
不管你是否在神裡,每個人都由神那裡領受了恩賜,對此多數人當然心存感激,自當願以「感謝為祭獻與神,又要向至高者還我們的願﹝詩 50:14﹞。」如何獻祭?如何還願?這個我們曾有一些討論。
前兩週我們談到神說:祂的「名」要「再榮耀」﹝約 12:28﹞,這也許是神的暗示。站在世俗的觀點,比較以神為尊的人受惠時,總是希望做可以匹配的回饋。通常以物質,包括自己的時間,用量化的方式回饋教會或社會,標準值一般是十分之一。另外有一種人,則是誇耀所謂「屬靈的恩賜」,將自己領受的特殊權能,例如說方言、或是以禱告的方式取得鑽石進行示範。就是以天之驕子的姿態,用自己的「成就」來榮耀神。
我們這樣做能能讓神「再榮耀」祂的「名」嗎?
將人與神的關係簡化成對價關係,藉由自己的成就來榮耀神。若能深入的思考這種榮耀神的內涵,其實這是另一種類「以牙還牙,以血還血」的形式。但求可以「對得起」神的恩賜,以自訂的標準榮耀神,也許真正得榮耀的卻是自己。
如何讓神的名,神已經榮耀了的名,再榮耀呢?
小 A 說:
保羅說,屬靈恩賜各有不同,我們不能用恩賜論斷人,即使你聽不懂所謂的方言也不能否定他人的作為。
大 A 說:
沒錯,不論斷人。我們只是思考神賜下屬靈的恩賜,是要我們在神「再」榮耀祂的名時充當我們受呼召的角色,我相信要點不再突顯自己。領受神的恩賜,讓我們成為神「再」榮耀自己的名的佈局的一著棋子,我們應該如何參與神的工?
小 A 說:
說著說著我希望跟你分享一句讓我很感動的經文:
林前 8:1 ... 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
當我們蒙神恩賜的時候,覺得個人有長進,確實會讓自己感覺良好,不小心真的就會自高自大了。我們就算要造就人,通常會突顯自己做為一個可遵循的榜樣。
大 A 說:
是啊。多數人追求知識,心裡想的也許是以天下興亡為己任。當到自己的能力成長的時候,我們願意熱心的幫助別人。過程中有時會覺得很挫折,感覺對方不領情,或是用盡心機得不到預期的效果。
年輕的時候,我念書的動機,當然是要提升自己的生活,但是我也真心的希望可以造福人類啊。你所分享的經文告訴我們突有知識不必然可以造就人,因為我們不懂得如何愛人。
時間有限,我本來準備了兩個問題,也許今天的禮拜我們無法深入的討論,讓我先將問題提出來,讓我們想一想,找一個時間來彼此分享。
問題一:說一說你領受了有那些恩賜呢?
問題二:我如何用這些恩賜去造就人?
感謝神,讓我們同心禱告感謝神的帶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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